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08浏览次数:42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等文件及教育部党组、市教卫工作党委、复旦大学党委有关规定,结合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以下简称“医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调研制度。院领导要带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调查研究贯穿工作谋划、决策和执行全过程,贯穿发现和解决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过程。每位院领导根据医学院年度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1-2项重点调研课题,年底以适当形式通报交流调研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机关各部门要结合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起草制度文件、拟订政策举措、破解工作难题等,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将开展调查研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

2.提高调研实效。做好调研基础性工作,征求意见一般带着草案去,了解情况带着问题去,解决问题带着对策去。坚持问题导向,既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加强工作指导。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时限或分阶段解决。要加强调查基础上的研究分析,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单位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注重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难题,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招硬招。

3.优化调研方式院领导到基层调研应当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需要进行深入研究、现场办公、提出指导性意见的调研活动,可安排与工作内容直接相关的部处负责同志陪同参加,同一业务条线一般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加强调研活动统筹,视调研内容可采取多部门联合调研形式,避免扎堆调研,不得干扰基层单位正常的教学、科研、医疗工作秩序。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不赠送各类纪念品。一般不安排在基层单位用餐,如确需用餐,安排客饭或食堂工作餐。

4.密切联系基层。每位院领导定点联系若干个院所平台和附属医院,定期进行轮换。院领导每年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党政主要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1次,至少参加1次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丰富联系群众的途径和形式,采取现场办公、座谈、个别访谈、随堂听课以及深入办公室、科室、实验室、食堂和书院等多种方式,面对面倾听一线师生员工所思所想。机关各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加强面对面与师生交流沟通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师生关心关注的问题。

二、热情服务群众

5.畅通意见渠道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作为重大政策出台的必经环节、前置程序。凡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事先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重要文件、重要制度通过医学院网站和OA系统发布,加强师生员工关切领域的信息公开。健全联络沟通机制,举办各类形式的院情通报会,院领导每年定期向师生代表、离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负责人等通报医学院重大工作和改革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处理师生员工来信来访,积极解决师生员工合理诉求。坚持部门联动,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推动矛盾化解。

6.提升管理服务始终以师生为中心,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坚持统筹协调、协同作战,共建共享、避免重复,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机关管理创新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和医学院“一门式”师生服务中心建设。落实“首问负责制”“AB角工作制”“收件回复制”“限时办结制”“挂牌服务制”“服务评价制”,优化师生办事体验。

7.注重工作实绩。鼓励担当作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坚持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实干实绩考察考核干部,及时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不畏难、不推诿、不懈怠,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领导干部保证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管理工作。强化结果导向,把工作实绩作为检查评价考核工作的主要标准。

三、改进会风会效

8.精简会议活动。院领导班子年初审定医学院年度重要会议、重要活动计划,加强对会议的统筹、协调和审批。凡要求全院各单位、各部门所有党政正职参加的会议,须通过党政办公室呈报院领导同意后实施。以医学院名义召开的全院性会议,由承办部门提出具体方案,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各部门召开本条线全院性工作会议,须报分管院领导审批。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各部门召开的条线工作会议,一般只安排相关单位和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参加人员相同或交叉且时间相近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接续召开。涉外和涉港澳台会议严格按程序审批。

9.提高会议实效。全院性会议一般至少提前三天发出通知。坚持务实高效的会风,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现场会议、网络会议、“主会场+分会场”等多种形式。会议应事先充分准备,科学安排会议议程,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合理安排会议时间。全院性大会从严控制交流发言,每位发言一般不超过8分钟,原则上每次不超过5人。会议讨论发言要聚焦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要搞成工作汇报。认真抓好会后各项工作,对会议提出的要求要认真落实,对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确保会议取得实效。严格会议纪律,落实请假制度,建立会风会纪通报机制。

10.严格活动审批。各单位如需邀请中央、国家部委和市领导参加医学院主办活动的,应报党政办公室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邀请学校领导、医学院领导出席公务接待和仪式性活动,由单位提出申请,并附具体方案,报党政办公室协调安排,不直接向校领导、院领导本人发出邀请。党政办公室按照“谁分管、谁参加”“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安排相关院领导出席,必要时商学校办公室邀请校领导出席。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评估、验收、表彰、揭牌及礼仪性活动。未经医学院统一安排,院领导一般不参加二级单位举办的表彰庆祝等活动。

四、精简文件简报

11.规范文件报送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程序报送文件。上报医学院文件应当按照公文处理规定认真审核并由报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不符合公文规范的由党政办公室作退件处理。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须经院主要领导签发。涉及多个部门业务的,牵头部门应当在与其他部门协商一致后上报,经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时写明各方意见及依据并提出倾向性意见。除紧急、敏感事项和院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直接向院领导个人报文,不得多头报文。直接报送领导个人的文件应当注明直送件。

12.规范文件下发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对内容相近的发文加强统筹整合,文件内容要体现医学院的特点。除党政办公室和经医学院党委、行政授权的部门外,其他部门一般不得以部门、牵头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向二级单位党政发布政策性、指令性文件,确有必要,由医学院党政或党政办公室印发或转发。有关工作的具体事项,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可以由职能部门以工作通知或工作提示形式发布。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发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13.提高文件质效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明实用。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提高文件流转时效,狠抓文件落实。除涉密文件外,文件一般通过OA系统网络传输,尽可能减少纸质公文,提高工作效率。

五、改进新闻报道

14.优化新闻报道内容形式医学院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实际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涉及医学院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党委宣传部商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未经统一安排,医学院领导个人参加的各类活动,一律不作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深入挖掘会议活动本身的重要意义和新闻价值,尽量压缩报道篇幅。深入宣传医学院重要改革措施、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成果,深入发掘基层一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更多宣传报道广大师生医务员工校友中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增强传播效果。

15.规范文稿发表院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对重要工作的部署,以《工作通报》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印发;在一般会议上的讲话,以要点形式记入会议纪要。院领导讲话确需公开发表的,通过医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其他相关媒体等摘要发表。

六、规范出差出访

16.加强出差管理。严格执行离沪(含因私)报告制度。在工作日离沪的,副职院领导须报医学院主要领导同意;部处主要负责人须报分管院领导同意;部处、二级单位副职领导须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院领导节假日离沪须提前告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报备。完善二级单位负责人出差向医学院报备制度。各单位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离沪。领导干部离沪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

17.加强出访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统筹制定和执行公务出访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办理报批手续。院领导出访应紧密结合国家重大对外任务、教育外事工作需要和医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安排,不得安排照顾性、任务虚多实少、目的实效不明确或者考察性出访,严禁安排无关人员“搭便车”出国(境),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格按照出访任务规范境外活动安排,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出访次数、出访天数、出访国家和地区数和团组规模的规定。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当业务对口、级别对等,不得通过旅行社或者中介机构联系办理邀请函。严禁以各种名义前往未报批国家(地区)包括未报批的“申根国家”和互免签证国家。原则上不安排非现职领导出国(境)执行公务。因公出国(境)经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专项经费管理,严格控制经费规模,不得挪用其他资金,不得向下属单位、企业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18.严格外事工作纪律申办、承办、举办国际会议和涉外活动,需严格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向外事部门请示报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移交、处置和利用外事活动礼品。院领导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及荣誉称号等,须事先报上级部门批准。

七、厉行勤俭节约

19.节约办公经费日常办公和组织会议活动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会议现场布置简朴,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到风景名胜区或者度假村等地方组织会议活动,严禁组织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严禁发放纪念品。校内会议一般不安排用餐,因特殊原因确需安排的,采用盒饭或食堂工作餐形式。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一般在校内安排工作餐,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落实固定资产最低年限使用制度。强化能耗管理,节约运行成本。

20.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用车、交通、休息休假等方面的待遇规定。严格按照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从领导职务退下来后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用车,不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按照规定安排休假休息,严格执行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干部兼职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规定、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

八、加强督促检查

21.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本实施办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带头接受群众监督。

22.严格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政办、纪委办要定期督促检查,纪委办公室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并向医学院党委会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处理,对督促检查情况及有关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医学院财务部门会同学校审计部门要对差旅、会议、培训、出访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校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责任不落实、执行规定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要按照党纪政纪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3.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4.各直属附属医院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