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08浏览次数:11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医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推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地落实落细,健全党委对医学院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建设“第一个复旦”,着力探索综合性大学办医学院新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复旦大学党委有关规定,结合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以下简称“医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党委全面领导医学院工作

1医学院党委全面领导学院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院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支持院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治院,依靠全院师生员工推动医学院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3)审议确定医学院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医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讨论决定授权范围内医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医学院干部管理权限内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的重要事项。做好老干部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和重要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医学院教师队伍及其他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6)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医学院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医学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推动和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7)履行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8)领导医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医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9)加强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师风医风。

10)领导医学院群团组织和学术组织。

11)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医学院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12)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13)履行法律、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职责。

2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强化议事决策规则执行,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成员应当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院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院长开展工作。

二、院长主持医学院行政工作

4院长在医学院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医学院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医学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学科和专业设置及调整方案。

3)组织拟订和实施医学院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

4)组织拟订和实施医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医学院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医学院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做好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医学院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医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根据学校授权代表医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医学院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团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实施其他重要工作。

1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5中国共产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会”)经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医学院工作。

6党委会主要对医学院党的建设重要事项,事关医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等作出决定,研究医学院党委管理权限内的干部工作相关事项。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也可以由党委会其他委员或医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建议、经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半数为通过。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7院长办公会议是医学院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会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医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医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院长提出,也可以由医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院长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院长应当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研究讨论的事项作出决定。

8严格执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健全医学院依法治院、依法管理的制度体系,完善医学院综合协调决策机制,推进医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执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落实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9完善医学院重大决策事项的前置程序和论证机制,优化综合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健全执行督办和效果评估机制,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健全决策咨询机制,讨论和决定医学院重大事项前,应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并充分酝酿。酝酿形式包括书记办公会议、议事协调机构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形式,也包括党委书记和院长与分管院领导之间、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职能部门之间的个别酝酿。经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等;涉及学术事务的重要事项,应充分听取学术组织意见;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四、协调运行机制

10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并报上级组织备案。领导班子成员应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

11党委书记和院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的重要议题,应当在会前听取院长意见;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当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在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取得共识的基础上,按程序再次提交会议决策。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应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院长应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应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院长应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委员会等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5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医学院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

五、组织领导与工作保障

16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领导班子成员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研究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时,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中央政策,在对标对表中找准方向、明确思路、提出措施。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贯彻到医学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医学院管理工作。

17完善党对医学院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通过机关、院所平台和附属医院、党支部“三棒接力”,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和医学院党委的具体要求在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加强医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完善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健全附属医院党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落实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优化和创新党支部设置,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服务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师生、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师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传承红色基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在民主生活会、任期述职、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执行情况。医学院领导班子应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20本办法由中共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